再见宝贝儿我走了。
宝贝儿我要走了。这儿太冷了,冷的我直哆嗦,这儿比南极可好不了多少。所以我想我可以去南极看看。
这儿还特别吵,有好多好多的声音,唱个不停。我想我应该去最喧闹的街市。反正在哪,任何声音也不属于我。
宝贝儿这儿的风太大了。总让我想起“且听风吟”这个名字。我想念海边的那个灯塔。我觉得总有一个灯塔是属于我的。
我得去找它。那里有更大的风声。
那里没有雷。
宝贝我真的要走了。
其实我写这个的时候一直在等你的电话。如果你一个电话,我就很可能不走了。
其实不是这样。
不是“可能不走”,事实是,如果你能给我打上个电话,无论你留不留我,我都“必定”不会走了。
我的要求是那么卑微,甚至连要求都算不上。但是结果是,看来我得非走不可了。
我会去一个你永远不会找到的地方。
当然,这样的地方很多,因为我去哪,你都不会找我。
我在听一整张的cocorose。就是我给你刻的那张盘里的那个女人的歌。里面还有男人。
她唱了一个地方,虽然她的语言我一句也不懂,但是我能听出她在唱一个地方。
那么好吧,我就去那。
去她唱的那个地方。
那里有奶牛,有好多奶牛,好多奶牛在那里,孜孜不倦的,疯狂的,找钳子。
如果可以带上一个旅伴,我一定不带你。
我是为了离开你才走的。
我倒希望可以带羊男。
那个被你打败的羊男,他永远不会离开我。同样,我也永远不会离开他。
这就叫,我们彼此,不离不弃。
这个词简直是我以为生命中最幸福的词汇了。
你从羊男手里把我带走的时候,我就连同羊男把这个词也抛弃了。
我把幸福抛弃了。自食苦果。
亡羊补牢,现在我回去把它找寻回来。
如果让我瞬间满足三个愿望,那么就是,1我可以带着羊男,2去一个有灯塔,有奶牛的3cocorose唱的城市。
如果只满足我一个愿望的话,那么我希望,你可以在现在,给我打电话。
我已经说了那么长的时间,你为什么还不发言?